自去年5月把旋极信息等送上被告席后 ,6月27日朗科科技又把北京孔方鼎盛科技等送上了法庭。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诉讼案均源于同一项发明专利,其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至今为止,因该项专利而被对簿公堂的案件,已有4起。
专利再次引发诉讼
今日,朗科科技发布公告称,其于6月2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北京孔方鼎盛科技、北京博科思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99117225.6。同时,公司于7月1日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中民初字第11089号和第11090号 《受理案件通知书》。
朗科科技称,该案件的涉案产品为迪士尼牌小U闪存盘和魅豆儿闪存盘,据称孔方鼎盛科技在销售迪士尼牌小U闪存盘产品和魅豆儿闪存盘,博科思商贸与华特迪士尼则制造、销售该涉案产品;同时,博科思还就涉案产品实施了许诺销售及使用行为。此外,经对比分析,涉案产品使用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其未经公司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及使用涉案产品的行为,涉嫌共同侵犯了公司的涉案专利权。
对此朗科科技提出:立即停止侵犯该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使用迪士尼小U闪存盘产品和魅豆儿闪存盘;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10万元等7项诉讼请求。
为同一专利也曾被反诉
事实上在去年,朗科科技因为这项发明专利被侵权而发起的诉讼就有3起,均发生在同一个月内。资料显示,2012年5月15日,朗科科技起诉了、、农业银行北海工业园支行,要求三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损失6000万元;2012年5月28日,朗科科技起诉科网汇和妙启安防,要求两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另外,还起诉了喜电伟业和张志波,要求两被告停止专利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3起诉讼均与“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有关;其中,起诉旋极信息等三被告的赔偿金额最大,而且至今悬而未决:就在朗科科技提起诉讼后不久,旋极信息等就向广西南宁中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南宁中院对于该案不具有管辖权;随后,南宁中院裁定驳回了旋极信息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直到2013年4月15日,才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6月7日、8日,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随后,南宁中院将根据历次证据交换与开庭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者直接作出判决。
颇有意思的是,朗科科技也曾因上述“被侵权”的专利,作为被告方而涉讼。据2010年12月公告显示,晟碟以色列有限公司曾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无效的请求,但专利复审委经审查决定,维持该专利权全部有效。朗科科技在诉讼判决中也称,从涉案专利的重要程度来看,本诉讼的涉案专利属于公司的基础性专利之一;该基础专利从2002年至今,已经先后7次、被不同的主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次已终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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