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法国著名品牌路易威登(微博)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简称LV)起诉东莞某酒店案件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原告称,该酒店内一家名为“名品轩”的商店售卖印有“LV”字样的系列商品,涉及钱包、提包、 箱包等不同产品类别,涉嫌侵犯LV公司旗下的四款不同商标,LV公司的代理律师遂以系列案的形式提起起诉,共计起诉该酒店10次侵权,索赔金额共计3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是系列案件中的第一宗,涉案的三款钱包被指侵犯同一商标专用权,索赔30万元人民币。
LV公司的代理律师称,这家酒店对外宣称是五星级酒店,容易给入住酒店的顾客造成误导,误以为该酒店大堂内销售的产品是真品。而星级酒店的顾客是LV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因此在其酒店内销售假LV产品相比路边地摊上销售的假LV,对LV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大。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由于该案涉及在五星级酒店内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商品的具体责任承担者的认定问题,涉案酒店作为场地出租方和发票出具者,被认定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之一,就是其从事了开具发票和代收款的行为。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根据双方意愿进行庭后调解。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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