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商标专利网致力于服务山东半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事业!

鲁东商标专利网_烟台商标注册_烟台专利申请_烟台版权登记_威海商标注册_威海专利申请_威海版权登记_青岛商标注册_青岛专利申请_青岛知识产权诉讼

图片新闻Photo News
分类导航
通知公告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帮助信息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 中技桩业专利权被判无效 上市遇挫
中技桩业专利权被判无效 上市遇挫
日期:2013-05-06 10:05 共阅:次 来源:搜狐
  • 共3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下一页
  •     正欲借壳(600634.SH)上市的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技桩业”)近日又遭遇一大波折。4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宣告中技桩业的一项U形混凝土板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这只是中技桩业在上市之路上遭遇的一系列官司中的一个。对于疲于应付数例专利纠纷的中技桩业来说,其为上市而打造的诸多“卖点”正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同时,尽管其研发费用支出大幅增长,但其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仅为3.04%,刚刚迈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的门槛。

      专利权被否

      2012年2月,一位名叫田晓亮的自然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上述U形混凝土板桩无效宣告申请,这在中技桩业2012年4月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有说明。

      今年4月下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宣告中技桩业的一项U形混凝土板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负责代理该案的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李瑞峰律师告诉记者,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均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种特点,缺一不可。而专利复审委员会给出的决定认为,中技桩业的U形混凝土板桩这一实用新型不具备创造性。

      李瑞峰表示,中技桩业的U形混凝土板桩和现有技术存在区别,但是这个区别已经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查阅资料发现,中技管桩显而易见是组合了几种现有技术”。

      “这项技术最早是荷兰发明的,中技桩业只是拿过来改变了一下形状就用了。二三十年前,交通部三航局在码头等地方就开始用这个,现在在一些水利工程用得很多,例如黄浦江护岸上。”混凝土行业资深人士认为,中技桩业的U形混凝土板桩是一种“炒作”。

      李瑞峰告诉记者,中技桩业仍可以就该决定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商标专利)
    打印】【关闭

    上一篇:阿迪王与阿迪达斯 五年商标侵权案终和解
    下一篇:新西兰软件不再具有专利保护性质
       相关文章
    创业与守业:从专利权与股权看马云的法律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商务合作  |   网站声明

    Copyright © 2009-2013 鲁东商标专利网 版权所有 烟台网站建设 技术支持 鲁ICP备13030913号

    注册热线:0535-34835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06号商贸大厦5楼

    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