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商标专利网致力于服务山东半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事业!

鲁东商标专利网_烟台商标注册_烟台专利申请_烟台版权登记_威海商标注册_威海专利申请_威海版权登记_青岛商标注册_青岛专利申请_青岛知识产权诉讼

图片新闻Photo News
分类导航
通知公告
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帮助信息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利申请 > 专利律师 > 专利权请求恢复程序
专利权请求恢复程序
日期:2013-04-16 21:19 共阅:次 来源:鲁东商标专利网
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责任编辑:八度网络)
打印】【关闭

上一篇:专利诉讼-山东专利律师详解
下一篇:专利复审委决定评析之"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
   相关文章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五种情况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商务合作  |   网站声明

Copyright © 2009-2013 鲁东商标专利网 版权所有 烟台网站建设 技术支持 鲁ICP备13030913号

注册热线:0535-348351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06号商贸大厦5楼

客服QQ: